參加農保之農保資格 : | |
一、年滿十五歲以上者。 | |
二、從事農業工作時間每年合計達九十日以上者。 | |
三 、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。 | |
四、戶籍與農地座落在同一縣 ( 市 ) 或不同縣 ( 市 ) 毗鄰鄉 ( 鎮 ) 範圍內。 | |
五、合下列各目有形之一者 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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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8月19日 星期日
參加農保之農保資格 :
參加農會之會員資格須知 :
.參加農會之會員資格須知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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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凡中華民國,年滿 20 歲,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 ,實際從事農業,並合於下列各項條件之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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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自耕農 :面 積 0.1 公頃以上,或 室內固定農業設施,面積 0.05 公頃以上(
以本人、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農地供農、林、漁、牧使用,面 積 0.1 公頃以上,或依法令核准之 室內固定農業設施,面積 0.05 公頃以上,從事農業生產者。)
2. 佃農:(1) 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面積 0.2 公頃以上,從事農業生產者。
(2) 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以外之其他農地面積 0.2 公頃以上,從事農業生產連續經營滿一年 ( 私人間租賃契約需經地方法院認證 ) 。
(3) 自有農地面積未達 0.1 公頃,連同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或其他農地面積合計達 0.2 公頃以上,從事農業生產者 ( 私人間租賃契約需經地方法院認證或民間之公證人認證 ) 。 |
2012年8月11日 星期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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